
第36屆假日盃曲棍球聯賽 判罰裁決書
107.08.02 update
事實經過:
107年06月18日在大同曲棍球場舉行國高中組冰人紅 VS 颱風冠亞軍賽比賽進行至第二節颱風教練抗議冰人紅動作粗暴應判犯規;裁判呂OO、洪OO依場上所見認為冰人紅球員未犯規。颱風教練抗議未獲採納憤而口出髒話,裁判呂OO因其不當行為判其出場,教練出場時由場內進入再對裁判口出惡言;出場後仍於場邊怒罵。
處理情形:
一、8月2日由大會裁判委員會召集人召開會議,會中由當日執法裁判報告當日事實經過並詳查紀錄台工作人員及調閱監視錄影後依其犯例根據Firs競賽規則與裁判法則:
1. 第五章比賽工作人員:
第38條 侮辱比賽工作人員和其他不良行為:
e.任何代表隊領隊、教練、助理教練以及相關人員發生無論何種類型的違例犯規,應判其從比賽館中驅逐出去,他的行為應報告給主辦單位。
i.任何球員、領隊、教練或訓練員以任何方式干擾比賽工作人員,包括裁判、計時裁判或計罰裁判執行其工作職責,應判嚴重違例。
第52條 特別嚴重違例:
d.如果裁判警告後,球員、領隊或教練堅持繼續他的嚴重不良行為,他應被開除比賽一年或一年以上。
決議 :
1.颱風教練Cull00其行為已達嚴重違例及特別嚴重違例應處以被開除比賽一年或一年以上。
2.裁判委員會最後決議禁賽一屆假日盃比賽。禁賽執行需在該教練有執教的球隊出賽時進行處份。若未有執教的球隊出賽則延後執行。